四川:三个月内确保每个受灾家庭得到过渡性安置
2008年06月05日 11:58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该厅就灾区群众的安置问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实现地震灾害发生一个月以内确保每个受灾家庭得到临时安置,三个月内每个受灾家庭得到过渡性安置。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采取帐篷、篷布、活动板房、自建房和鼓励投亲靠友、租房安置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擅自争取外界对口支援将被查处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鉴于近日发现的个别单位擅自向外省民政系统发出请求对口支援的现象,该厅特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擅自争取外界支援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知要求,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需要争取境外、外省市对口支援的,必须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外省市提出对口支援的要求。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款物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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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首批援建安置房交付使用
本报讯(记者 钟蓓 胡锦枫 实习生 李奕)“终于又有自己的家了!”昨日,来自崇州市鸡冠山乡的受灾群众谢数良、柴秀珍老两口拿到了新活动板房的钥匙,住进了新家。和他们一样于昨日搬进新居的,还有其他49户人家。记者昨日获悉,由河北邢台市援建队对口支援崇州市的50套过渡安置房已正式交付使用,这是河北省首批交付使用的过渡安置房。据了解,邢台市将援建崇州市4000套活动板房用以安置受灾群众,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价值约6000万元,整个建设工作将于7月10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记者 李斌)
【编辑:朱鹏英】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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