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最高法院成立抗震救灾协调小组
2008年05月15日 2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五日电 记者今日获悉,为了指导和协调各有关人民法院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抗震救灾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在最高法院党组和院长王胜俊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协调法院有关抗震救灾工作,加强法院系统对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有关法院做好抗震救灾拨付资金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就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政策指导意见,做好与法院抗震救灾有关的新闻宣传工作。
据了解,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副院长张军、苏泽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室、行装局等部门的负责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在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之后,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发扬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时代精神,积极投入救援捐助工作。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抗震救灾,维护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密切关注灾情的进展,及时掌握信息,立足当前,着眼灾后重建,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因为灾害可能带来的各类案件,要尽快研究相关的司法政策和适用法律问题。
【编辑:陶光雄】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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