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资料图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
胡春华资料图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
中新社石家庄四月十五日电 (记者 潘海涛)今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胡春华为河北省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胡春华,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四月生,湖北五峰人,一九八三年四月入党,一九八三年八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历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西藏林芝地区行署专员,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秘书长,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二00六年十一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第十七届中共中央委员。不久前,中共中央决定胡春华任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副书记。(完)
附:胡春华简历
胡春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1979.09--1983.08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3.08--1985.01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干部
1985.01--1985.11西藏青年报社工作
1985.11--1986.08西藏饭店党委委员、人事部副主任
1986.08--1987.08西藏饭店党委副书记、人事部经理
1987.08--1990.02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1990.02--1992.03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副厅级)
1992.03--1992.12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2--1995.07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1995.07--1997.11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其间:1996.09--1997.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7.11-1997.12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正地级,主持地委工作)
1997.12--2001.07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11)(1996.09--199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07--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3.11--2005.03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3--2005.07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7--2005.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5.11--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6.11--2008.3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8年3月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资料来源:新华网)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