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兑付拉萨“3•14”事件遇害者抚恤金
2008年03月31日 13:4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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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30日起,西藏自治区政府将陆续向“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无辜丧生者家属发放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二十万元人民币。图为3月30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官员正在向无辜丧生者家属发放特殊抚恤。 中新社发 邹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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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自治区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慰问了“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部分遇害者家属,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兑付每位遇害者家属20万元特殊抚恤金,用于支持和帮助遇害者家属渡过难关。
遇害者家属接受抚恤金后对政府给予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同时他们希望法律严惩极少数不法分子,还遇害者一个公道。
此次兑付中,相关部门向“以纯”专卖店两位遇害工作人员何欣欣与次仁卓嘎的家属兑付特殊抚恤金共计40万元,其余16位遇害人将在公安部门确认其家属身份后陆续兑现。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3月28日作出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此外,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出台相关措施进行救助。(记者 次旦卓嘎)
【编辑:余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