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2008年02月28日 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8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发表近2.9万字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介绍说,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白皮书说,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
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据白皮书介绍,目前,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经制定了229件现行有效的法律,涵盖了全部七个法律部门;各法律部门中,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基本的法律,以及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法律,大多已经制定出来。
与法律相配套,中国国务院制定了近60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70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还制定了大量规章。
白皮书说,中国的法律体系既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原则相一致,又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协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开放的和发展的。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律体系具有阶段性和前瞻性特点,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使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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