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新华社报道,辽宁省铁岭市委5日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责令引咎辞职。
听到这一消息,笔者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相反心情却显得很沉重。因为西丰县进京拘记者事件经媒体暴光后,便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在惊诧之余都在大声发问,是什么使西丰县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进京拘传进行正常舆论监督的记者,是什么使西丰县委书记张治国大发淫威,把法律作为挟私报复的工具,是什么使张治国能在西丰县的“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对诸多疑问,人们盼望能在调查处理后解开,但这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不免有些令人失望。张治国的违法成本与其受“辞职”的处理代价比越来,显然不成正比。另外,这次西丰进京拘传记者事件,那些推波助澜的人,还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这是那些有正义感的人们和有识之土所不能答应的,所以,对西丰县委书记张治国的处理不能一辞了之?
严肃处理西丰县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的责任人,是因为这起事件开了用强权干预民主的恶例,用违法手段对待正常舆论监督的先河。此次事件,性质严重,手段极端,影响恶劣。县委书记张治国以言代法,在有关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他不是积极反思自己的问题和工作中的教训,而是认为记者对他进行诽谤,随即同意有关部门进京对记者进行拘传;有关部门特别是当地公安部门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明知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不归公安部门管辖,但还是非法介入,使进京拘传记者事件发生。试想,如果不严肃处理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如何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顺利推进,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进行,人们民主权力的充分发挥?
当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干扰破坏就会停顿下来,相反,他却背负着时代的重托,人民的希望,锐不可挡的向前发展。严肃处理此次事件的责任人,会使人警醒:民主不可挡,民意不可欺,一切阻碍民主政治发展的人,终将被历史所抛弃。 (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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