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一出租车司机因煽动的士非法集会被行政拘留
2008年01月17日 08:41 来源:天门日报 发表评论
16日,因煽动、策划非法集会、示威事件,的士司机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的士司机周某因不满市政府“公车公营”政策,于1月9日晚,邀约8名的士司机到其家中开会,商量借“1·7”事件、许多外地媒体到天门采访之机,组织的士到市政府门口非法集会、示威,以取得媒体的关注,给市委、市政府施压。
1月10日上午8时许,131辆的士开始停运并集结在市政府门前,整个停运达6天之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记者郭少芳 曾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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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共有303辆出租车,分属4家出租车公司营运,其中183辆出租车属于车辆产权归司机所有,实行挂靠公司营运。
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法规,出租车必须推行“公车公营”。经市政府研究,对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同时车辆达到报废期的22辆出租车依法收回经营权,按照“公车公营”的经营模式,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
然而,部分经营权到期的出租车主要求不搞“公车公营”,不实行公开招投标,继续无条件延长经营期,维持原来的挂靠经营方式。
周某等几名出租汽车司机通过串联,煽动131辆出租车1月10日停放在陆羽大道人行道上聚集罢运。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班予以处置,先后将上访人员劝回,并督促车主恢复营运。1月15日下午,参加示威罢运的出租车辆自动疏散,目前大部分出租车开始营运。
部分出租车司机赴省信访局上访,省运管局领导明确答复:出租车经营权“公车公营”改造方向是正确的。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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