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1993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对于促进中国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推动科技进步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该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主要对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对科技人员的培养、奖励和权益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决定,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