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四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设立执行救助基金是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积极推进执行救助基金的建立。
黄松有说,法院要积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沟通,尽快明确执行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办法,使执行救助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尚未建立执行救助基金的法院要积极行动,尽快把基金建立起来。
据了解,今年前五个月,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八十五万五千七百多件,共执结案件五十三万二千多件,执行标的额达九百多亿元。
黄松有同时还指出,法院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执行的新机制有待建立,执行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据此,黄松有强调,全国法院要紧紧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黄松有说,要进一步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中来,健全完善执行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执行绩效综合考评,推进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