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10日电(梁波)山西省委将今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并作出决定,要把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纳入监督范围,严格党内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决定还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雷厉风行抓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落实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不得敷衍、推诿和扯皮。对不重视抓落实,影响工作总体进程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搞得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多、矛盾集中、工作难度大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省委常委每年要用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市、县领导干部不少于三个月,并要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决定还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参与公款吃喝,不准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度假,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准为跑官要官的人提供方便,并要进行批评教育,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私利。
今年二月,山西太原市委曾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子女出国上学费用来源的申报核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