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规划确立了发展少数民族事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和11项重点工程。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少数民族事业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的2010年主要预期指标如下:
1.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现有水平。
2.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3.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比2005年增长20%,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数比2005年增长25%。
5.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6.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