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权钱交易:涉及工程犯罪多
近年来,一些贪官大搞权钱交易,其中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最为突出。不仅犯罪人数多,而且涉案金额大。在这30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而收受贿赂的约占39.2%。如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利用职权,采取直接干预项目招投标工作,为他人承揽工程,从中收受贿赂1004万元;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在高速公路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人民币250余万元、港币26.2万元、美金1.9万元;山东省青岛市规划局原局长张之光,利用审批房地产建设规划项目的职务之便,先后6次非法收受38个单位和个人钱财860余万元。
官员涉及工程犯罪,往往容易形成串案窝案,这是因为工程建设从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大宗采购到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每个环节都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同时往往一个行贿人向多人行贿,而一个受贿人又会收受多人的贿赂。如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委原副书记刘强,从2001年1月至2005年1月,在芙蓉区政府大院建设工程、荷晏路工程和火车站广场扩建工程等项目过程中,在工程发包、验收、付款中,收受多名行贿者送的人民币138万多元、港币21万元、美金4000元。
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既有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也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既有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基建管理、建筑材料设备采购、财务等部门人员,也有施工企业的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既有金融部门的信贷人员,也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规划、设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廉政周刊》点评:由于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市场不规范,行情上涨,竞争激烈,一些开发商为得到土地、承揽工程,千方百计去寻租权力,一些掌握权力的官员就成为开发商们“进攻”的目标。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市场投资大、利润高,因而开发商们往往出手大方,不惜以巨资行贿,打通关节。那些掌握实权的人又往往会利用权力,轻而易举地得到高额回报。权力进入市场,就会“点石成金”,破坏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要规范建筑市场和土地批租市场,推行“阳光工程”,同时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防止权力进入市场,才是治本之策。
4 商业贿赂:潜规则大肆横行
在这3000余起案件中,发生在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犯罪最多。进药得回扣、放贷得分成、审批收“红包”,这似乎已成司空见惯的潜规则。在这些潜规则的驱使下,一些人开始心安理得地受贿敛财。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利用购进疫苗的职务之便,5年收受回扣1118.5万元;柳州铁路局财务处原副处长甘培,多次暗示包工头给他好处,先后收受贿赂113万多元……
商业贿赂的背后,往往是国家财产、人民利益的巨大损失。当权者收受贿赂后,要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把贿赂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损害消费者利益,要么慷国家之慨,损失国家利益,让国家为他们的犯罪行为“买单”。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廉政周刊》点评:潜规则的盛行,并非“一日之寒”。只有腐败蔓延到一定程度,才会有这样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潜移默化地腐蚀着人们的思想,推波助澜,致使商业贿赂盛行。而商业贿赂盛行,又为潜规则不断开“绿灯”。由此看来,治理商业贿赂,要用明规则挑战潜规则、遏制潜规则,乃至最终消灭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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