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引特权法查雷曼事件:先查官员后查银行
2008年11月14日 09: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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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二日,香港立法会辩论是否引用权力及特权条例,传召官员及银行代表,调查雷曼事件。约三百名雷曼相关产品的投资者,早上围绕立法会大楼游行,表达诉求。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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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立法会大会日前正式通过赋权立法会雷曼事宜小组委员会运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雷曼迷你债券事件。委员会主席何钟泰预计,调查工作需时约1年,大部分会议会公开进行,而涉及敏感或机密数据时会采闭门会议形式。
各委员会成员基本同意在有需要时举行闭门会议,又认同委员会应先调查特区政府官员,包括现任以至前任官员,再查监管机构如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在监管上是否有失当,最后才调查银行是否涉及销售手法问题,以免影响银行向雷曼相关产品投资者回购的进度。
何钟泰13日表示,他14日会与立法会秘书及委员会副主席商讨举行会议的日期和整体安排。他个人认为,为令这次调查具公信力,并维持高透明度,应尽量公开会议,只有在很特别情况下,如涉及公众利益、机密或敏感数据,或对个别机构可能造成不公平,才会考虑采取闭门会议进行。
针对涉及机密或敏感的数据文件,何钟泰指,可参考过去经验,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可施予限制,规定只有委员会正、副主席才可阅读有关内容,但最终采取何种方式,均要由委员会成员决定。
被问及传召问责官员及零售银行的次序,何钟泰强调要视乎成员的决定,他不会表态,又提醒小组委员会,这次调查的裁决和建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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