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艳照门案在香港续审,控方7日传召陈冠希的私人司机黄庆祥出庭,他透露自1990年起开始担任陈的司机,陈当时年仅10岁,薪金则由陈父支付。
黄庆祥忆述2004年至2008年初,他不时协助陈把计算机带到中环士丹利街的eLite multimedia limited维修,基于计算机内有陈冠希的个人数据,故每次“计算机都会跟身”,且“陈先生话一定要(交给)Terry Yip”,但他却不清楚二人关系。每次维修他也尽可能留在计算机店内,有实时取回计算机,也有1至2天后才能取回。
虽然黄庆祥已忘记维修的次数,但记得有一次“陈先生因为这部计算机慢同要装”,故他把其15吋Mac Book Pro手提电脑带到涉案计算机公司维修,但因他已等候逾半小时,遂决定留计算机在店内,自行驾车返回位于云咸街的公司,但到达公司不足10分钟,“陈先生一见到我就叫我走”,要求他折返取回计算机。
黄庆祥以15分钟车程返回计算机公司,但却“未即刻拿得(计算机)”,他表示过程中计算机离开其视线范围逾3小时。他坦言对计算机技术一窍不通,承认即使维修员在其面前修理计算机,都不知他们做了什么,而且维修员大都在房内修理计算机,故未能看到维修过程。
黄庆祥离开法庭时,表示自己担任陈冠希家人的私人司机,现时仍受聘于陈家,又表示事件发生后,对其生计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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