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被申请破产案和解 梅妈须付诉讼费
2008年07月21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已故香港艺人梅艳芳母亲梅覃美金拖欠33万元律师费而被申请破产案,控辩双方庭外和解,梅妈须支付诉讼费。
梅妈覃美金于2005年租用北角地铺但欠租,被业主申请破产,梅妈之后缴清欠租,却拖欠约33万元律师费,再被申请破产,21日是偿还欠款的期限。
梅妈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但是,梅妈仍要缴付10.3余万元堂费,其子梅启明庭外表示会借钱偿还。
梅妈上周向高院要求从女儿梅艳芳遗产中,提取50万元应急还债,但法官拒绝有关申请。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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