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前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林永康涉嫌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不诚实地申领由香港前往澳洲的机票开支和海外膳宿津贴,20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受审。林永康被指控不诚实申领约为2.5万元的海外膳宿津贴额,以及价值8.9万元的机票津贴。
控方在庭上表示,案件预料审讯10日,控方将传召前私隐专员邓尔邦等证人出庭作供。
林永康共被控4项罪名,包括1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涉嫌违反普通法,及3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他20日全盘否认控罪,法庭准其审讯期间继续保释。
曾任科技公司总监
其中1项控罪显示,林永康涉嫌在2005年2月8日至7月12日,担任署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期间,以出席“澳洲维多利亚省私隐事务专署”举办的会议故意及意图做出构成罪行的不当行为,包括涉嫌就出席多次会议、不诚实地申领由香港前往澳洲墨尔本的来回机票开支,以及不诚实地申领百分百的海外膳宿津贴、以支付出席有关会议期间的住宿、膳食及其它开支。
至于余下3项控罪,控方透露,被告在2001年8月11日至2003年10月20日担任副私隐专员期间,提交3份申请海外膳宿津贴的暂用档案申请海外膳宿津贴,意图欺骗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有关文件载有怀疑虚假陈述,林永康可享有合共4288澳元的海外膳宿津贴,即约2.5万多港元。
58岁的林永康在加入私隐专员公署前,曾任职公务员,并于特区政府信息科技服务署工作逾18年,离职前为总信息系统经理,脱离公务员行列后,他转投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担任计算机系统总监一职。
110万酬金未获发
林永康其后于1996年成为私隐专员公署助理私隐专员,3年后升为副私隐专员,同年10月成为电讯管理局滥发传真投诉委员会成员。至2005年1月,私隐专员邓尔邦离职,转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林永康便担任署理私隐专员,直至他涉嫌滥用公款的“丑闻”遭揭发,专员一职最后由吴斌接任。
林永康滥用公干津贴的事件去年被揭发后,并曾被公署勒令停职,更罕有地以“不符公众利益”为由,禁止他进入公署范围。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事后表示,林永康不获续约后,公署未向其发放110万元的约满酬金,至于最终会否发放,将要看法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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