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年严打职务犯罪 共4584人获刑
中新社呼和浩特1月28日电 (李爱平)在28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公布,五年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83257件,共有124965人获刑,其中职务犯罪共有4584人获刑。
胡毅峰在报告中介绍,内蒙古严打职务犯罪,五年来共审结贪污贿赂、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3095件,判处4584人。对呼和浩特原乾坤金店总经理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处死刑,对徐国元、白志明等重大贪污贿赂犯罪依法予以惩处,有力推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胡毅峰还介绍,五年来内蒙古高院高度重视经济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案件的审判工作。内蒙古高院对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万里大造林”,“蚁神”等经济类案件均进行从严惩处;像2011年发生在锡林郭勒盟,引发内蒙古社会稳定问题的“5.11”、“5.15”两起恶性刑事案件,内蒙古高院和锡林郭勒中院在法定最短时间内完成一审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对维护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完)
专题:聚焦2013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