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首个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相当于打对折
2008年10月29日 13:4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昨日,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发出通知,公布了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细则。购房人今后缴交房屋维修基金时,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缴交,不再按购房款的2%缴交。据估计,新标准相当于原有水平的“对折优惠”。
这也是武汉出台房产新政后公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按其规定,从11月1日起, 在武汉市区签订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办证时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
根据武汉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今年三季度造价指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今年11月1日前签订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仍按原标准执行,仍为购房款的2%。
以城区一套100平方米、单价6000元/平方米的小高层住宅为例,按原规定需缴存1.2万元,新规定只需缴存6100元。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称,继这一政策之后,与契税、营业税、购房落户等方面的多个实施细则将陆续发布。(楚天都市报 苏永华 谢平)
【编辑:位宇祥】
专题报道:中国政府出招救楼市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