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居委会为了招商引资,擅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企业的“以租代征”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南京市国土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一阶段成果,并公开曝光了七起非法出租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土地案件(详见附表),该局表示将向社会公开查处这七起案件,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据介绍,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主要针对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三大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以租代征”现象更是查处重点。目前不少地方农村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采用把集体土地租给企业进行建设的方式,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以及缴纳有关税费。其后果是导致中央无从准确掌握耕地保有量,国家粮食安全将受到威胁;也无法切实控制住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易使土地宏观调控决策失效。
目前南京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已完成第一阶段自查清理工作,发现了一批违法案源,其中向社会公开查处的七起土地违法案件中,就有五起属于“以租代征”行为。在接下来的查纠阶段,市国土局将对所有案源进行立案查处,不仅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相关当事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南京市在此次百日行动中,还将抓住一些土地违法相对比较严重的地区,提请市委、市政府启动政府问责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以此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土地法制意识,坚持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和反弹。
据悉,仅去年一年,南京便查处办结国土资源违法案件624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998公顷,罚没款2494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人。国土部门昨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若发现上述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可拨打87373397向南京市国土局投诉。 (王烨 马祚波)
附表:
五起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1 六合区马鞍镇鞍山居委会于2006年4月与南京东立钢渣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该居委会约30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建设厂房。
2 浦口区石桥镇汤集村委会于2007年3月与南京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该村约17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进行非农业建设。
3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新建村委会于2005年4月与南京仁林建筑科研所签订协议,擅自将该村乔家庄组约6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单位建设厂房。
4 江宁区江宁街道朱门社区于2006年12月与南京郑宏床上用品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该社区约36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建设厂房。
5 溧水县洪蓝镇人民政府于2006年9月与南京公正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该镇西旺村约18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建设厂房。
两起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1 南京栖霞沿江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07年6月擅自占用栖霞区栖霞街道朝阳村约39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
2 高淳县古柏镇永宋村委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6月擅自占用本村永城一组约4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