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因购置别墅拖欠贷款,日前被银行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坡支行诉称,支行与赵鹏运和北京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于2005年8月4日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支行向赵鹏运提供490万元贷款用于购买龙源别墅第227幢。
同时,双方还就借款期限与利率和还款日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此外,合同还约定支行取得该住房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龙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情况,三方也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而至今,赵鹏运已拖欠11期贷款本息,且龙源公司按合同约定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未承担,故赵鹏运、龙源公司已严重违约,故请求两被告偿还贷款及利息。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孙慧丽 彭宁燕 赵文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