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华夏银行之后,光大银行昨天也出台了房贷细则。该行细则中明确,仅对首套自住房执行固定优惠利率,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以及商用房贷款,均暂停办理定息房贷。
光大银行的房贷细则规定:对于认定的“第二套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对于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要求是: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
对于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的基本要求是:第三套房贷款利率应按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应按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
此次,光大银行对其固定利率房贷也作出调整:仅对首套自住房贷款执行固定优惠利率。暂停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以及商用房贷款执行固定利率。(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