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4号文”颁发后一周内即8月13日-20日,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成交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环比下降了18.5%。
据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市场部统计资料显示,国务院“24号文”颁发后一周内(即8月13日-20日),二手经济适用房房源挂牌量环比下降17.9%,客户需求量下降了20.4%。由于多数购房人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意愿明显降低,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成交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环比下降了18.5%。其中,昌平天通苑、回龙观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高达20.8%,丰台的西南三环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5.8%,四惠、百子湾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3.2%。
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简称“24号文”)全文发布。该文件明确表示,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蔡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