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去年国家六部委出台的房地产“限外令”,还是今年初北京市出台的“限外”细则,曾被房地产业内认为难挡外资入境。但昨天从事物业服务的世邦魏理士公司发布其4月份报告显示,受“限外令”影响,外资寻求地产项目的标准正在下降,表现在从一线城市转向二线城市,从购买成熟地产项目转向项目的开发,也就是外资在华从“买楼”转向了“盖楼”。
一般情况下,外资特别是金融资本类的外资,只会考虑成熟的地产项目进行投资,虽然利润低,但的收益相对稳定且风险相对较小。而从事地产开发虽然利润丰厚,但相对风险较大,对于追求稳定收益的金融资本来说是不会选择的。戴德梁行商铺部高级助理董事张家鹏,也向记者证实了外资这一投资方式的转变。
张家鹏介绍说,目前来自欧美等地的金融资本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私募投资和上市公司的资金,这些金融资本并没有在中国设立实体公司,只是通过在国内投资、合作开发、并购房地产项目进行经营的,可以说是一种“快投资、快收益”的投资形式,而从去年开始出台一系列的限外政策后,这样的形式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监管层的注意,尤其是在住宅方面,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外资转战地产开发相对来说“更让中国政府放心、更像是投资而不是投机” 。
对于外资转向对二线城市的房地产投资,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孙飞认为,这一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迫于一线城市的政策压力,而更主要的是二级城市的房地产业对外资来讲还是一块“处女地”,相对竞争压力较小。同时他还认为,在其他国家房地产基金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所占的比率在14%左右,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产业基金法,这将会给外资基金转向地产开发造成了阻力。(赖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