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由普陀区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群租专项整治行动在中远两湾城首战告捷。然而面对群租,人们的担忧还远未结束:整治掉的群租客会不会转战其他小区?普遍存在于众多其他小区的群租现象又该如何处置……
人们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在群租现象中,有着一个庞大的二房东群体。他们专门收集那些空置的毛坯房,将其分割成尽可能多的单间后再次出租。二房东的利润高得惊人。在中远两湾城,有个二房东一口气租下了19套毛坯房,以一套98平方米的二房二厅为例,此君以1700元的月租金租下该毛坯房2年的使用权,花1.8万元装修费,将其隔成8个小间,配上最基本的生活设施,分别以500-700元的月租金租给8个群租客。即便是剔除一定的空置率,一年后他就能收回初期投资成本,随后每月的利润率便可达100%以上!如此丰厚的回报,二房东们显然不会轻易放弃,他们一定会想尽办法,开辟新的战场。
群租,本来只是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一个专业术语,如今却成了一个涉及公安、工商、社区等多个领域的社会问题。因此,要治理群租现象,需要社会各方持久的配合和努力。
笔者以为,治理群租的重中之重,应当落在群租房的业主身上。上海对居住房屋租赁有明文规定:“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很多业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就知道承租方要将自己的毛坯房改建成群租房,但他们还是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只要自己每个月“收入保证”,就不闻不问。这为二房东的获取暴利创造了条件,也对群租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上月底,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已下发通知,明确可以将制约群租的内容写进《业主公约》。然而,群租现象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市场有需求:大量来沪工作的人员需要租到价格便宜,交通又相对便利的房子。治理群租,并不等于叫停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合租行为。两三个好友合租一套出租房,或者是用人单位租下一套出租房后,分别提供给数个员工作为员工宿舍,仍不失为“新上海人”实现住房梯度消费的阶段性措施。
此外,政府管理部门也应针对低端住宅市场的需求,增加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居住需求的住房产品供应,并将其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让各类社会群体都能实现“居更佳”。(张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