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小学操场被村委会10万卖掉》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违规的商品房开发已经被叫停,而被村委会卖掉的学校部分操场和校舍,则被教育部门收回还给了乐明小学。
8月8日,本报报道了潜山县槎水镇乐明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坐落于该村的乐明小学部分操场和校舍卖掉以开发商品房,搞所谓的新农村建设一事。文章见报后,潜山县教育、城建,槎水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乐明小学,现场处置当地村委会的违规行为,责令违规开发的商品房工程立即停工,并收回已经被村委会卖掉的部分学校操场和校舍,重新还给学校。
据悉,为了改善乐明小学的办学条件,8月中旬,潜山县教育局还特地拿出一万元资金,拆除了乐明小学内的危房,建设围墙恢复了学校操场。另外,为解决该校教职工的就餐难问题还搭建了灶台。(左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