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排名应以不侵权为前提
2008年06月23日 16:36 来源:观察与思考 发表评论
2008年中国大学排名前二的是哪两所学校?清华和北大毫无悬念地继续摘取了"状元"和"榜眼"的名头。高考刚刚结束,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深圳推出,这是网大自1999年首次发布中国大学综合排行榜以来,第10次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
大学排行榜从一出来就受到了公众的质疑。质疑的主要是它是否科学,是否真能反映大学的真实情况。但事实上,在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里,这样的排行榜公开发布,是不是侵权笔者认为也是值得考虑的。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公布大学排名,也是对大学生权利的一种伤害。当然,任何人和单位都有对大学排名的权利,但有排名权,不一定就有公布权。在当前大学排名如火如荼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重视一下是否侵权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得到大学的同意,大学愿意提供资料,排名者又有社会公认的排名资格,这样的排名才会有意义。 (肖华)
【编辑:侯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