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委官员:“普通话与方言没有冲突”
2008年02月09日 10:4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据新华社电 国家语委副主任、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推广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并不存在冲突。
针对记者提出的电台、电视台近来播放方言节目的现象,王登峰说,近年来采用方言的广播和电视节目确实越来越多,一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约束。我国对地方台使用方言进行播音有严格要求,例如播报新闻不能使用方言,使用方言类的节目的播出时间,时长和占节目总数的比例也都有严格要求。
他指出,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一项国策,是国家的利益和国家的意志。我国推行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求民众在该说普通话的场合必须说普通话。从文化、民族的角度来讲,我们要去研究和关注方言。同时,我们强调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
他强调,在国家规定的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地方,我们应该坚决地执行这样的一个规定。例如政府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必须讲普通话。新闻媒体要用普通话传递信息,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领域的从业人员要用普通话。除了这几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私下里的交流,其他场合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甚至使用外语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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