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被盗中国文物不应在公开场合展览
2008年01月03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1月3日报道,一场名为“出土珍宝:中国考古文物展”日前在加拿大维多利亚艺术馆内开展。展出的近500件文物大多盗取于中国古代墓葬且来路不明。对此,国家文物局社会文物处相关人士表示,确定为非法盗取并非法流出境外的中国文物,不应在公开场合展览。
在被问及“目前中国有无有效机制处理盗墓者及盗墓出土文物”时,该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在《文物法》第七章法律法规中规定,构成犯罪、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中的第一条便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
据报道,此次在加国展出的展品年代跨度上至商朝,下至唐朝,当中青铜器占了相当大比重,此外还包括觚、爵、簠、簋等酒具礼器,也有短剑、匕首等兵器。一件游牧部族所使用的坐垫,雕刻有豹子与公牛撕咬搏斗的图案,其工艺之精细,让加拿大观众叹为观止。另外,还有嵌银的车轴帽、长矛、弩机、带钩、尸体口中的玉石、手中的玉制小猪。
对于这种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文物是否能获准展出,在加拿大当地亦引发了一场争论,加拿大部分媒体甚至称该次展览应取名为“盗墓者”。
有关专家表示,近来大遗址古墓葬被破坏和盗掘的事件多发,已形成了继西汉时期为取铜器铸钱而盗墓、清朝时为考据历史而盗墓之后第三次盗墓高峰,而且远比前两次猛烈。
而中国各类大小历史遗址总数超过40万个,其中大部分是墓葬,要在这么大数量的遗址周围设立防范几乎没有可能,盗墓现象也因此屡禁不止。随着古玩交易合法化,古代艺术品市场价格持续走高,不法交易商与盗墓者之间已在暗处形成了稳定的销售网络,很多国宝级的古董就是从这些黑市流到海外的。(江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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