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于菲菲 翁阳)中国保监会十四日下午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各方听证代表就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保险公司提交,经保监会受理的费率调整方案提出意见。
该方案对原有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进行了调整,即责任限额由现行六万元人民币上调至十二万元,同时对四十二种车型中的十六种基础费率进行了下调,下调幅度从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九不等。
据知,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权衡广大车主的保费负担和保障需求后所确定。据测算,方案的下调平均幅度为百分之十,目前车主中约有百分之六十四的被保险人可受益本次调整。
本次听证会代表来源包括投保人、社会公众、有关协会及专家学者。听证会结束后,保监会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最终会同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等单位对现有规定做出修改。
中国交强险制度始自二00六年七月一日,实施期间,社会各界对保监会未经听证程序便通过审批,交强险“费率高、保障低”等问题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