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5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人民网的报道介绍,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存款准备金率已经经过13次调整。
1984年,央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
1985年,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0%上调至12%。
1988年9月,从12%上调至13%。
1998年3月21日,从13%下调至8%。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至6%。
2003年9月21日,由6%上调至7%。
2004年4月25日,由7%上调至7.5%,并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2006年7月5日,由7.5%上调至8%。
2006年8月15日,由8%上调至8.5%。
2006年11月15日,由8.5%上调至9%。
2007年1月15日, 由9%上调至9.5%。
2007年2月25日,由9.5%上调至10%。
2007年4月16日,小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