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日)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使劳动者权益话题再度升温。在今天举行的“后奥运时代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与全球责任关系”主题论坛上,中国企业面对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实现劳工利益平衡中可持续发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2008年的全球经济可谓乱象纷呈,通胀、股市、楼市、汇率、出口等方面的严峻态势,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不小的扰动,许多企业因此难以承受之重而步履维艰,有的企业索性将之归咎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带来的劳动力成本提高。
“如果说《劳动合同法》带来了成本增加,那也是违法成本的增加。”全总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认为,《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责任、义务的规定,并没有超越已实施了10多年的《劳动法》范畴。事实上,在劳动成本必然上升的趋势下,那些履行了社会责任、实现了劳工利益平衡的企业,受到冲击往往较小,反而能在市场中赢得先机。
不少专家也表示,随着奥运会、残奥会相继落幕,后奥运时代的到来,必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近来接连发生的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三鹿”奶粉事件等,暴露出不少企业不要说履行社会责任,连守法经营这一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在这个意义上,贯彻好《劳动合同法》当然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
“虽然在履行社会责任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也要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行动起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秘书长刘选国透露,截至9月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接受的共计13亿元汶川地震救灾捐款中,中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捐款占到总数的56.4%,大大超过了外资企业。而在上世纪90年代,外资企业往往占到捐款来源的一半以上。
“后奥运时代中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确实需要更快、更高、更强。”郭军呼吁。不过他同时表示,更快的不应该是速度,而是企业品牌和声誉的提升;更高的不应是数额,而是利润和管理的水平;更强的不应是资本的垄断地位,而是企业的和谐度、向心力,“而这一切必须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实现劳工利益平衡为基础”。
今天的论坛是将于2009年1月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的启动论坛。据主办方《中国新闻周刊》有关负责人透露,论坛以“改革开放30年·责任成长”为主题,总结30年来社会责任的制度探索与发展模式,集中展示走向世界的中国实现的责任进步。(记者王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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