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昨日消息,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867元,比2006年同期统计的36097元提高了3770元。统计同时显示,57.4%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平均水准,这一比例较2006年略有下降。
连续5年涨幅超3000元
北京市统计局昨晚发布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称,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867元。以此计算,相当于月平均工资3322.25元。
统计部门介绍,该数据计算范围为北京市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总计11.8万个单位的在岗和不在岗职工,但个体工商户不计算在内。
和2006年同期发布的36097元相比,2007年的平均工资数提高了3770元。根据历年同期统计数据,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已连续5年增长幅度超过3000元。
未“达标”职工近六成
2006年,北京市共有60.7%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平均线。2007年这一比例为57.4%,比上年度稍有下降。
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北京市部分国企、集体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工资水平在低位徘徊或增长比较缓慢,未达平均水平。(记者温薷)
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
●10万元以上:证券业、管道运输业、银行业、航空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其他金融活动等行业
●8万—10万元:保险业、烟草制品业、法律服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等行业
●低于2万元: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业、农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 名词解释
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平均工资,是用各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除以同口径的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得出。职工工资总额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它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以及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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