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商务部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目前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近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
通知强调,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是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屠宰市场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实现全国猪肉质量专项整治总体目标的根本保证。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公安、工商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从五个方面加强监管执法工作:一是地方各级商务、工商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提高队伍素质;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要将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作为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坚决查处大案要案,杜绝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进入市场;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集中执法和日常性检查相结合、建立信息搜集和发布平台、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档案;五是要为监管执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保证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通知还要求各级部门应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增强执法透明度,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