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 题:中国中央国企明年上交红利
——访中国财政部负责人
中新社记者 赵建华
从明年起,中央企业将向政府缴纳国有资本收益。中国国有企业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亦将宣告结束。
作为预算主管部门的财政部介绍说,今年,中国将对中央监管企业进行试点,即对这部分企业二00六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并且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解释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是简单的从国有企业中拿走一部分利润,也不是所谓的“抽肥补瘦”,而是通过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有义务上交红利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是其应尽的义务。
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需按规定向国家上缴利润。一九九四年中国进行税制改革,考虑到当时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费用等历史包袱沉重,作为阶段性措施,政府暂停了向企业收缴利润。企业应上缴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用于其改革和发展。
近年来,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企业历史包袱基本解决。去年,中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一万两千多亿元人民币,税后利润达六千多亿元。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已经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
同时,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并且,由于受资源、垄断程度,以及企业历史包袱轻重不同等多种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的利润水平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有着较大差异,导致国有企业职工收入水平差异明显,影响社会公平。
财政部的这位官员认为,国家适时出台政策,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将进一步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对国家的责任意识。
与此同时,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过程中,中国逐步取消了公共财政中对国有企业的一些特殊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难以解决。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将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持优势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这将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红利上交比例“适度、从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五项,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即国有企业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上交国家。上交比例,不同行业将有所不同。
财政部介绍说,上交比例将按“适度、从低”原则确定。近期,将拟定具体的上交比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