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都要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公布了相关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目前国内如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率先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这次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2007年底前,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国内要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该通知同时强调,国内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评估和检查,特别是对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应作为今后个人所得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税务部门应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