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昨天宣布,中国证监会日前已批准纳斯达克在中国北京设立代表处,这已是继纽交所之后,证监会批准的第二家海外交易所设立北京代表处。
根据《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获准设立后,主要从事与证券上市有关的联络、推介和调研等非经营性活动,并应定期向证监会报告工作情况,以及在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的情况及其中资会员的情况。
目前有49家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而2007年至今为止,已有15家中国公司选择了在纳斯达克上市,目前还有数家企业正在准备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相中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记者 苏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