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公告对进口己二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10日 1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88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英文名称:Adipic acid,简称“A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己二酸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171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己二酸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09年11月10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5月10日。
【编辑:邱观史】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