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对于这一修改,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草案一审时的“机动车一方按照80%、60%和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更易操作。
该位负责人表示,“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一做法的好处在于,基层适用法律时更为灵活,交通事故千差万别,基层交警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更为合理的处理。
该人士称,在基层交警自由裁量权加大的同时,最好能对哪种情况、过错达到了哪种程度,机动车方可减轻多少赔偿责任,做出较为细致的规定,“最好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方都知道自己到底该承担多少责任,这样也有利于监督交警工作”。(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