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加油站开售国Ⅳ标准燃油。
昨天,市工商局公布《关于北京地区执行机动车新的地方燃油标准的通知》,除了在置换期间严格监督外,将从明年3月1日起开始抽检。
本市将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新的机动车燃油地方标准,汽油为DB11/238-2007、柴油为DB11/239-2007,即国Ⅳ标准。昨天,工商部门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监督成品油经营企业于今年12月31日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新标准机动车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置换期为明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进销台账的登记管理,是否在对外出具的票证上和加油站显著位置上标明所售油品执行的质量标准等。(闫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