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烟台11月15日电(新国 宝新)记者从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获悉,为鼓励台湾农民来栖霞投资创业,栖霞市最新推出了十七项优惠政策。
这些项优惠政策涉及税收、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方面。具体包括:凡进入该创业园投资建设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除享受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在项目投产后的三个纳税年度内,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镇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四年起至第八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一半的奖励。台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仍被确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针对台农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的特点,该创业园有关负责人表示,栖霞市还将帮助协调解决引进项目的融资问题。
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栖霞市桃村镇,是目前大陆北方地区唯一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