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莞六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李映民)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审结了两宗贩卖毒品案,其中四名案犯被判处死刑。
案例之一中的七名犯罪分子中有三人是亲兄弟,东莞中院一审审结了该宗贩卖毒品案,七名犯罪分子均被判刑,其中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据介绍,去年九月上旬,毒贩姚茂强在深圳市向姓陈的普宁男子(另案处理)购入增加海洛因药效的底粉二百四十九克。当月十八日,姚茂强再次向该男子购入底粉。二十九日,公安人员从姚茂强租住的房间内缴获底粉八百五十二点二克、毒资十七万元人民币。
该案中另一罪犯旷志云于去年九月十日向姚购入海洛因十克。当月二十六日,旷志云将其中的五克海洛因交给姚茂强的弟弟贩卖。第二天,旷志云以每包三十元的价格卖给“金桥”(另案处理)两包海洛因。
周帮发、周帮文、周帮杰三人是亲兄弟。去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时许,周帮发、吴成举乘出租小汽车到虎门镇某酒店,向“四川仔”(另案处理)购入海洛因三百克,之后加工成重六百零一点四克的两块海洛因。
当天下午四时,周帮发、吴成举、雷诗琦等三人带着加工好的两块海洛因到东莞万江区某酒店,准备与姚茂强进行交易时,被便衣警察当场抓获,并缴获海洛因六百零一点四克、毒资三十余万元。
随后,公安人员在周帮发、周帮文、周帮杰分别居住的出租屋缴获毒品和制毒工具一批。
最后,法院判处周帮发、姚茂强死刑;分别判处吴成举、雷诗琦、周帮杰、旷志云、周帮文等五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五年、三年和一年六个月。
另一案例中也有兄弟一起参与贩毒的。据介绍,去年六月十二日晚上十一时左右,广西人黄建民(女)、黄天志在东莞市厚街镇向阿弟(另案处理)购买海洛因五板。第二天上午十时,两人在厚街镇宝塘村天桥将其中一板海洛因共三百五十克卖给游明贵等四人。
游明贵、游明正两人是兄弟,两人一起贩卖毒品。去年六月十三日,吸毒者刘某民在与游明正进行毒品交易时,被事先埋伏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天下午,公安机关从黄建民、黄天志租住的旅馆内搜获海洛因一千零二十三克,从黄天志身上和游明贵、游明正租住的房间内搜获海洛因一批。
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东莞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将四人向东莞中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黄建民、黄天志死刑,游明贵死缓,游明正有期徒刑十三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