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因不服判决,冲动的当事人竟在拉伤一审法官后,又“大闹”二审法庭,和法官抢夺起案卷来。20日,记者获悉,东莞中院已对该诉讼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拘留15日。据了解,这是东莞法院系统遭遇的首起该类妨碍司法秩序的事件。
据介绍,去年下半年,在暂住证检查过程中,在东莞虎门一工厂工作的外来人员刘某明,与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事后,刘某明以工作人员将其拉伤为由,向东莞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疗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2万余元。
经过审理,东莞市法院认为,刘某明的主张缺乏证据,因此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刘某明不服。今年7月3日,刘某明向东莞市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求提起上诉,因其提交的上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一审主审法官便对其进行解释,但刘某明不听并突然出手拉伤了该法官的双手手臂。事后,刘某明受到东莞市法院严厉批评,并做出了书面检讨和向法官赔礼道歉。
案件上诉到了东莞市中院。8月10日下午,在该案二审的法庭调查结束后,刘某明情绪激动,并以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为由拒绝在法庭调查笔录上签名。在主审法官劝阻时,刘某明突然强行抢走案件卷宗逃跑,在主审法官及书记员及时追赶后才将案卷追回。
因刘某明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工作秩序,东莞市中院目前已对刘某明实施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彭姣时、纪晨璐、王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