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北京市高级法院日前对被称为“北京市商业贿赂第一案”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原处长温梦杰受贿、贪污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温死刑。
此案系匿名举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04年7月10日对温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侦查。历经10个月的艰苦查证,检察机关查明了温19笔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经查,1999年至2004年,温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业务关系单位钱款计1073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骗手段侵吞公款计432万余元。
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温死刑。温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温梦杰的上诉,维持原判。(王耕耘 孟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