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六方面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要求严格规范农村教育收费,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和改进殡仪服务收费管理。
《意见》指出,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适度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继续保持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规范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意见》表示,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方面,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对低收入用户实行减免政策;规范农村图书馆、体育设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费;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继续规范农民建房收费。
《意见》要求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及时修改或废止,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降低。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制定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意见》要求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意见》还要求构建农村价格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搞好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