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科技部、公安部、卫生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近日通知决定深入开展包括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内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由原定的2006年6月结束延长到2006年底。
今年专项行动仍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以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通知要求,在加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和案件移送的同时,要做好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的联系和案件移送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非法行医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保持专项行动的高压声势和态势,震慑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