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1日电 中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中央一直关注解决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制问题,一直注意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最近有关部门就廉租房制度又提出了一些新举措,新要求。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如何引导当地房地产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记者报道的杭州有关专家提出的“政府做地,开发商做房”的设想即是一例。这个设想能否实施还有待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的进一步论证。实施后能否成功,更是要靠实践检验。
今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载文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房地产业,面临着一个两难问题。既要让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获取合理利润,成为促进整体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又要房地产能为困难群众提供可以保持起码尊严的居住条件,以及满足中低收入人群逐步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笔者认为,由于房地产业的特殊性,这两个要求一个也不能少!“我想有个家”,一个更加温暖、舒适的家,几乎是所有人的追求。
房屋建设需要雇佣大量劳动力,所需的基本材料通常可以就近生产,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都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大量服务,特别是房屋不能进口。因此,房地产业在很多经济体中都发挥着其他行业难以替代的支柱作用。例如,美国在实现自己所称的“后工业化”前,房地产业(包括建筑业)一直是“三大支柱产业”之一。进入“新经济”时代后,钢铁等传统支柱产业退出了在经济舞台上的中心地位,但房地产业仍然是支撑美国消费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方兴未艾,人民生活正从初步小康水平向更加殷实的小康进发,房地产业本身的平稳较快发展对保持整体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的作用更显得十分重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一个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让其获取预期的利润。但是,住房又是居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老百姓安居才能乐业。如果房地产业利润和价格太高,超过了一般中等收入居民的支付能力,一些困难群众甚至得不到可以维护自己尊严的基本居住条件,社会就不可能和谐、稳定,更谈不上保持经济的长期平稳增长。
在中国,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供应由政府控制。政府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控制着建房和买房的融资成本。所以,住房价格和房地产业利润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政策密切相关。中国各地人口、土地资源及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可是房地产不能在地区间流动,从而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因此各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对当地房地产业的价格和利润水平影响更为直接。
既要让房地产业有钱赚,又要让一般中等收入人群买得起房,还要让困难群众有房住,这确实是考验各地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难题。但是这也正是一个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必须解决好、哪个方面也不能偏废的问题。(陈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