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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种警车这种“盾”相对应的,是警用特种枪弹这种“矛”。警用手枪、冲锋枪与军用枪支差别不是太大,但警用特种枪弹却与军用枪弹有明显的差别。
警用手枪大多可以发射同型号的全部军用标准枪弹。但军用枪弹和警用特种枪弹却截然不同。一支优良的手枪,配上全套警用枪弹,就成为一支优良的警用手枪。
各国警察多数都装备有同型号的军用标准手枪弹。军用标准手枪弹的穿透性很好,它能洞穿人体肌肉而不变形;在穿透人体后,还能以极高的余速飞出体外,仍有巨大的杀伤力。但警察使用这种枪弹射击疑犯,如果在人口密集区,就可能穿透疑犯,误伤疑犯身后无辜的民众。同时军用标准手枪弹在城市中使用时,还可能发生跳弹,即弹头像乒乓球那样在地面、墙壁、汽车间来回弹跳,可能造成误伤。同时,一发9毫米口径的巴拉贝鲁姆军用标准手枪弹,击中车辆的轮胎,车胎内气体泄尽需要2.5分钟,在这段时间内,汽车仍能行驶数公里。
因此在许多场合,这种手枪弹并不适于警察使用,它只能作为警察的辅助弹种。
警用特种枪弹多种多样,它们可以分为致死性和非致死性两大类。
致死性手枪弹,外形上也有一部分是圆头弹和圆锥弹,但更多的是平头弹、凹头弹,为的是提高“停止作用”。所谓“停止作用”,就是命中目标后,迫使目标停止抵抗的作用。类似的还有无被甲的铅弹头、半被甲的弹头(所谓被甲,就是弹头外包覆的金属外壳。全被甲弹头,就是整个弹头都被金属外壳所包覆)。此外,还有空尖弹、软尖弹和其他很多高停止作用的警用特种弹。
这些弹头在射入人体之后会绽裂成蘑菇状,在人体内部翻滚,释放能量,相应地加大了伤道,杀伤力明显大于普通枪弹;同时弹头会产生变形并大大减速,从而避免和减轻了过分穿透;但对付车辆反而更有效。
例如法国SFM公司生产的THV特种高速弹头结构独特,它采用内有空腔、下凹弧形弹头结构,弹头质量轻,初速超过700米/秒,能击穿7米外3毫米厚的钢板,可穿透汽车外壳铁皮或车窗玻璃,却不会穿过人体造成第二次杀伤。如果弹头没有击中目标,它遇到障碍物而产生的变形会大大缩小跳弹的飞行距离。德国迪那买特诺贝尔公司生产的9毫米巴拉贝鲁姆系列的Action和Action-3型弹,在挤压呈蘑菇状之前就能穿进轮胎,并使它在13秒内泄气,比普通弹快12倍。
不过这些高停止作用的手枪弹,杀伤性类似于国际上禁止军用的“达姆弹”,所以,军队的手枪绝不能装备和使用这些高杀伤性的手枪弹。这些高停止作用手枪弹容易造成命中目标的死亡,至少是极大痛苦,即使是警察也严格限制使用。
致死性手枪弹还有警用硬芯穿甲手枪弹和低侵彻警用手枪弹。穿甲弹专门用于穿透汽车外壳铁皮或车窗玻璃,以及防弹衣。而中国84式袖珍手枪配备的反劫机特种低侵彻警用手枪弹,可以轻易击穿恐怖分子的头颅,却不会击穿客机的铝合金外皮。
此外,致死性手枪弹还有普通霰弹,以及专用于打开门锁的破锁弹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许多高效的警用特种弹膛压和初速都很高,不适合普通转轮手枪。香港警察加强了其转轮手枪的枪管,结果发射特种弹后仍炸裂了枪管,所以只好用自动手枪更换转轮手枪。
警用非致死性手枪弹种类更多。常见的橡皮子弹专门用来驱散人群,而橡皮子弹又分为橡皮独弹和橡皮霰弹两种。催泪弹的作用不言而喻。警用染色弹一旦击中疑犯,可在其身上留下短时间洗不掉的染料颜色,便于抓捕。还有一种非致死性手枪弹是声响弹,用于报警、向罪犯示警等情况。
然而,非致死性手枪弹一旦击中,往往还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果击中一些脆弱的部位,还会造成严重伤残,甚至死亡。非致死性手枪弹一旦击中眼睛,很可能造成失明,而巴勒斯坦的许多少年儿童就被以色列的橡皮子弹打死。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特约撰稿/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