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十月二十八日电 (唐贵江 穗法宣)记者今天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员串联骗取中央专项贷款近七千万元案,日前在该院一审宣判,被告陈楚原等八名主要管理人员被判处一年八个月到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等。
据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国投)是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一九九九年,各地的小金融机构因金融风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兑付困难,为解决兑付问题,该公司遂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借款”。经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逐级向中央政府报告,中央政府决定通过中央专项再贷款来解决。
在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被告人陈楚原的主持下,广州市开发区国投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底着手进行使用中央专项再贷款的布置和安排,陈楚原与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被告人王韶东、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被告人吴潮华等人串谋,利用虚报兑付等手段,开始骗取巨额国家专项贷款。
从二00 一年四月十七日至二00二年一月九日,他们分十六次将中央专项再贷款八亿一千两百零八万多元拨到开发区国投名下,除将真实的存款兑付给储户外,他们将其余的虚假存款通过个人帐户转帐至其控制的公司帐户和个人证券保证金帐户而占有,总计骗取上述中央专项再贷款共人民币六千零八十五万多元。
此外,开发区国投原以个人名义持有开信基金,在使用中央专项再贷款兑付个人持有的开信基金的过程中,隐瞒该部分实际上是公司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基金的真相,违规使用中央专项再贷款兑付了公司持有的开信基金,骗取了中央专项再贷款八百四十七万多元,两项合计六千九百三十二多万元,其所获款项多用于其下属各公司的投资和其他非法用途。
除非法骗取中央巨额专项再贷款之外,被告人陈楚原等还被指控犯有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等罪行,所涉资金动辄上百万,其行为让人为之瞠目。
法院最后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被告人陈楚原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王韶东等七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