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0月10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符新华、刘亮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年。两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993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肖建坤(另案处理)因女友罗某有了新男友,便蓄谋报复。
2005年2月,肖建坤纠合被告人符新华、刘亮以及谭雄波、黄胜利、黄尚平(均另案处理)携带4把砍刀及一把铁锤冲入罗某姐妹经营的“金色年华”歌厅进行报复,其中被告人符新华手持一把砍刀,被告人刘亮手持一把铁锤。几人将罗某的新男友尹某砍死,并将罗某砍成重伤,同时将该歌厅的空调、电视机等砸烂。(曹陆军 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