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安徽商报报道,安徽芜湖市59位法官集体起诉芜湖市规划局讨要阳光权一案近日宣判,芜湖市新芜区法院驳回了59位法官的诉讼请求。
今年夏天,芜湖市镜湖区59位法官起诉该市规划局,他们认为芜湖市规划局颁发给本案第三人安徽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亿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具体表示为第三人兴建的大楼会影响其采光、日照、通风,59位法官要求法院撤消芜湖市规划局颁发的许可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而是基于相邻权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的争议焦点是芜湖市规划局颁发许可证的具体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相邻权。法院认为:芜湖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并无违法之处,亦未侵犯原告的相邻权。原告所居住的镜泉公寓与第三人将要开发的“华庭阳光绿洲”6号楼、7号楼相邻,但该两栋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告至今尚未核发,可能影响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尚未发生。而被告已经核发许可证的3号楼、5号楼对原告的相邻权并没有构成侵害。法院依法驳回了59位法官的诉讼请求。59位法官是否会上诉目前尚不知晓。(娄阳孔华)